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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1620来源: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及时做好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给相关工作人员和2012届全体毕业生。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逐项落实征集任务。

(1)6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网上预征报名,预征对象为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2)6月30日前,各学院汇总《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报学校武装部,附电子表格。听通知召集预报名学生在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经确认,在《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各学院要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保持和他们的有效联系。10月31日前,要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向县(市、区)征兵部门上交《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没有进行预征登记的毕业生,报名应征可以回校补办相关手续。

     (4)联系人:张先勇;联系电话:85623228。

     附件:1、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

           2、2012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2年毕业生预征计划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2年5月15日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

 

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流程

   1、4月20日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

政治初审。

    3、7月20日前,学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4、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前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离校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返校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再办理其他应征手续。

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鼓励政策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优先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考学升学:

(1)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l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5、就业服务:

(1)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   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详细内容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12年5月——6月15日

1、各学院组织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报名,关注进展情况

2、毕业生在线注册,并填写、打印《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2

2012年6月18日

各学院收集汇总《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做好统计、制定电子表格,交学校武装部。

3

2012年6月20日

学校武装部组织预征对象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

2012年6月21日

由预征对象本人带《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并签字盖章。

5

2012年6月22日

所有表格交学校武装部,由学校武装部统一到天心区武装部办理相关审核工作。

6

2012年6月24日

《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预征对象本人。                            

在校期间没有办理预征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本年度11月中旬——2013年元月初补办,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2年毕业生预征计划表

序号

学院

毕业人数

预征计划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2

国际学院

 

20

3

风景园林学院

 

14

4

机电工程学院

 

15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

6

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

 

25

7

经济学院

 

12

8

理学院

 

11

9

林学院

 

14

10

旅游学院

 

25

11

商学院

 

24

1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1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5

14

体育系

 

4

15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

16

外国语学院

 

15

17

物流学院

 

10

18

音乐系

 

3

19

政法学院

 

10

合计

 

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