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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820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222号)文件,现将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基本修业年限内在籍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2025年春季学期中央下发重点保障12类人群数据为基数分配资助名额到各学院。

三、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应坚持“困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申请人需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3.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严守学术道德,学业成绩和学术业绩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4. 按规定报到注册,取得学籍。

(二)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可申请资助:

1.中央下发12类(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重点保障人群(该项数据通过OA发送各学院)。

2.学院自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请。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陈述申请理由并准备必要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初核。 

(二)初评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复评、签署意见并排序,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定公示。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中央下发12类重点保障人群优先资助。

(二)在评审、公示过程中,要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隐私。

六、材料报送

时间:411日前

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档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大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德润楼620);附件2电子档发邮箱:zzzx_csuft@126.com

 

附件:

1.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表》

2.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328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