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毕业或结业):
为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2.资料更新。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资料维护”,核对并完善所有信息,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点击提交(特别是联系电话务必准确)。
3.毕业确认。更新完个人信息后,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再次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就学信息、生源地贷款情况等信息,确认全部信息都填写无误后,点击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
4.导出并打印《生源地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签字摁手印后交至本学院,学院收齐后交一份至学校资助中心存档。
【5月30日前,请所有贷款毕业生登录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并将《生源地毕业确认表》交至本学院。6月6日前,请各学院将收齐后的《生源地毕业确认表》交至资助中心(体艺馆附楼311)】
5.学校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对已经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如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有误或信息未填写完整的,资助中心会通过学院进行反馈,如果反馈后学生不予完善修改的,资助中心将不予确认。
二、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
简要流程:
每月15日(含)之前可以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本月的提前还款,15日之后只能申请下个月的提前还款。每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含)之间,仅能申请当年12月20日的提前还款。
下月1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结果,失败的话没有不良影响。
注意事项:
提前还款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合同,也可以申请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及相应利息。
截至当月20日,如果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将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应还利息。
三、学制延长(升学)
升学的贷款毕业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学制延长申请,未经办理的仍按原还款计划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须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支付利息。
升学的贷款毕业生,也须进行毕业确认。
四、注意事项
资助中心发给学院的《2025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明细表》中贷款毕业生名单,是从国开行系统按照预毕业年份导出的毕业生名单,如有入伍、退学、休学、出国、开除学籍等特殊情况的实际非2025年毕业学生,各学院应及时联系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五、工作要求
1.诚信教育。各学院要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利用毕业确认工作环节对贷款学生普及征信及金融知识,告知学生应承担的还款义务以及违约后果,促进学生树立诚信观念、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2.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各学院应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发放至每位贷款毕业生,并做好领取签字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纸质手册请各学院安排学生干部于5月22日下午2:30-16:30来体艺馆附楼309领取。【6月6日前,请将领取签字表与《生源地毕业确认表》一同交至资助中心(体艺馆附楼311)】
3.毕业确认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毕业确认率达到100%。
六、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毕业确认等相关事宜,请学生联系经办银行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