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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020来源: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2254号 )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学生自愿申请,如实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班级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级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成员不能是被评议对象。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2254号 )第二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并向学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结果公示。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资助专干、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组成的认定工作组。认定工作组负责对评议小组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进行审核。各学院要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复核。学校对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复核。

三、建档备案

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建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上报并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928日下午5:00前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_csuft@126.com。电子档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签字盖章纸质档。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99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