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的一门重要课程。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大学生劳动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协同机制,保证育人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劳动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中南林发〔2021〕45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目标导向。通过劳动实践教育,强化对学生劳动意识的培养和劳动能力的锻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促使学生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二)劳动体验。通过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强化学生对劳动的认识,体验和感受劳动的光荣、崇高、伟大和美丽,自觉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提高自身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一、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从2022级学生开始执行)
三、实施项目
根据实施原则,针对不同年级、类型的学生特点,各学院结合实际,以林业技能劳动、日常卫生劳动和校园生活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总计24个课时。
(一)特色劳动实践。以培养学生“林业、生态、园林”理念和林业技能为目标,依托学校特色植物资源,组织学生在校园内开展“识花认树”特色劳动实践,时长不低于180分钟,此项劳动实践的总课时为4个课时,均为实践课时。
(二)普通劳动实践。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为目标,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集中开展15次“周末寝室大扫除”劳动实践,每次时长不低于45分钟,每次按0.25个课时计算,此项劳动实践开展四个学期,总课时为15个课时。
(三)校园生活劳动实践。以培养学生的爱校、护校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为目标,通过“劳动日”、“劳动周”或“劳动月”等方式,由学院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组织学生采取集中或轮值轮岗的方式在校园内开展绿化美化、楼栋和实验室卫生等劳动实践。学生在参加特色劳动实践、普通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劳动实践课时的完成情况,经本人申请,可选择参加校园生活劳动实践作为补充。此项劳动实践按每45分钟0.5个课时计算,总课时上限为5个课时。学生参加此项劳动实践的总次数须控制在5(含)次—10(含)次之间,每次劳动实践的时长须控制在45分钟(含)—90分钟(含)之间,超过90分钟的劳动时长不纳入课时计算。
(四)其他选修劳动实践。以丰富学生劳动实践载体,拓展学生劳动实践能力为目标,学生在参加特色劳动实践、普通劳动实践、校园生活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劳动实践课时的完成情况,经本人申请,可自主选择参加校内外专业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实践、勤工助学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心理健康实践或其他劳动实践项目等作为补充。此项劳动实践按每45分钟0.5个课时计算,总课时上限为5个课时。学生参加此项劳动实践的总次数须控制在5(含)次—10(含)次之间,每次劳动实践的时长须控制在45分钟(含)—90分钟(含)之间,超过90分钟的劳动时长不纳入课时计算。
四、组织管理
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各学院成立劳动实践教育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任组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组织、检查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一)实施方式
1.特色劳动实践。依托《树木学》《花卉学》等课程,由相关学院的任课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建立“识花认树”线上学习资源库,实践形式通过线下识别和线上学习、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普通劳动实践。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担任指导老师,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成绩评定。
3.校园生活劳动实践。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担任指导老师,根据校园公共区可开展劳动实践的场地情况和实际需要,科学安排选修此项劳动实践的学生,并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成绩评定。
4.其他选修劳动实践。由组织单位和学院负责对学生选修的劳动实践内容进行项目认定和成绩评定。
(二)实施办法
1.劳动场地
(1)“特色劳动实践”在校园内组织实施。
(2)“普通劳动实践”在学生本人寝室组织实施。
(3)“校园生活劳动实践”在校园内组织实施。
(4)“其他选修劳动实践”根据劳动实践项目需要由组织单位或个人灵活选择。
2.劳动内容
(1)“特色劳动实践”主要是掌握识别或栽培花草树木的基本技能。
(2)“普通劳动实践”主要是完成个人的内务卫生和寝室的公共卫生。
(3)“校园生活劳动实践”主要是校园内绿化美化、楼栋和实验室卫生等劳动实践。
(4)“其他选修劳动实践”主要是个人根据兴趣爱好,结合专业特长,自行完成相关的劳动实践任务。
(5)每次每项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本人需及时填写劳动实践报告。
3.劳动标准
(1)通过特色劳动实践活动,每个学生应至少能够掌握识别10种花、树或掌握花草栽培的基本技能。
(2)通过普通劳动实践活动,每个寝室应无杂物、无异味、地面干净、个人的学习和生活物品摆放整齐,寝室内无宠物,无大功率电器,无违禁品,无安全隐患。
(3)通过校园生活劳动实践活动,校园公共区内的地面卫生应干净整洁,不留死角,无暴露垃圾和纸屑、烟头等丢弃物。
4.劳动保障
(1)劳动工具。学生寝室内“周末大扫除”的劳动工具由各寝室成员之间协调解决;校园公共区域的劳动实践工具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安排。
(2)劳动安全。学院要加强学生劳动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学生劳动安全保障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大等易对身体或心理造成危险或危害的劳动任务。学生在参加劳动实践时,不得有可能给本人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行为。
(三)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由劳动实践项目指导老师根据劳动标准和成绩评定细则,对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表现和劳动效果进行重点考察,并评定学生每次参加劳动的实践成绩。学生工作部对相关劳动实践效果进行抽查。学生每次完成劳动实践后应及时填写劳动实践报告,于二年级学年末上报学院审核,并由学院对劳动实践报告完成质量做出成绩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劳动实践课程最终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
2.成绩管理。各学院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成绩评定表》的要求,做好学生每次参加劳动实践的时间、时长和实践成绩的日常登记工作,并根据两个学年中学生在各劳动实践项目上取得的实践成绩平均值之和以及个人劳动实践报告成绩的评价结果,合理评定学生劳动实践课程的最终成绩,于二年级学年末报学生工作部审定后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3.教学工作量。劳动实践课教学工作量实行包干制,按年级学生人数×0.4计算。该课程工作量仅用于职称评定的依据,不再另行支付课酬。劳动实践课教学工作量由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复核。
五、有关要求
(一)所有学生都应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劳动期间学生要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利用劳动时间从事其它与劳动教育无关的活动或私自外出。
(二)学生在劳动期间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者,应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三)学生在劳动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实践任务。劳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及时撰写劳动实践报告,切实提高自身的劳动素养。
(四)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者,经所在学院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认定劳动时长及课时。
(五)各学院要做好劳动实践教育的宣传和发动,根据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合理安排学生的劳动实践。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做好劳动实践的人员安排、检查落实和成绩评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实践项目的开展。
六、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