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价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学生评定年度综合奖学金的直接依据,是学生评奖评优、学生干部选拔、推优入党、毕业生鉴定、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学校统筹与学院主导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综合测评总分数=德育总成绩×25%+智育总成绩×45%+体育总成绩×12%+美育总成绩×8%+劳育总成绩×10%。
德智体美劳各部分测评总成绩由基本评分与加分评分两部分组成,均按百分制计分。基本分量表见评分细则,德智体美劳各部分总成绩所占比例为:基本分×80%+加分×20%。
第五条 评比步骤
第一步 个人总结:每个学生根据自己上一学年的表现写出较详细的个人总结,内容包括:1、一学年取得的成绩与表现(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其中要求有各方面的具体成绩);2、存在的不足;3、个人体会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二步 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4名学生代表(代表由班级民主投票产生)共8人组成。
第三步 评分:
1.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先审核全班同学的个人总结,然后对照评分量化表给全班每位同学的综合测评进行独立评分。评分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分数是否有误,并及时进行修正,确保无误后,将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并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2.将公示后同学无异议的评定结果以班级为单位(要求测评小组成员签名)及时上报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年级辅导员处进行审核。
3.年级辅导员审核后,各班在综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包括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内的各奖项进行评定并将评奖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各班将公示后无异的评优情况汇总好上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第六条 要求
1.学院成立以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测评工作。
2.学院依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审定,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3.为了较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学生会干部、班长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志记录,以便当同学发现问题提出质疑时,有据可查,及时证实或纠正。
4.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了解情况,以便对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进行核实,同时,须认真对待评奖、评优工作,做好最终的审核整理工作。
5.综合测评与各项评优评奖挂钩。凡未开展综合测评的班级不准参加年度评优,凡未参加班里综合测评的学生,不得参加各项评优,毕业时学校不予推荐。
7. 所有证书材料落款时间为上一学年(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日)。
8.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年度所在专业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9. 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班级按综合素质总分高低评定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20%。
10. 经查实有一下情况之一,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1)参与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到司法及有关部门处罚。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测评学年尚未解除处分。
(4)在测评中弄虚作假和虚报材料。
第七条 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上学年考核科目的总成绩进行评选,无重修现象。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考核达标。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多于不合格次数,不合格次数不得超过3次。
7.上学年度成绩达到以上要求者,再以综合测评排名先后进行考核。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年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上学年因事病假缺课累计超过30天者。
(2)上学年内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评分细则:
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和学生干部(学生会、院团委副部长及以上成员,班团干部)在以下罚分的基础上*2。
2.所有奖分罚分均只计算上一学年的成绩,其他学年不划为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