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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20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非定向录取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全部档案在校)。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年级以取得入学资格的时间为准。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得该奖励的同一成果不能用于再次参评。  

  二、业绩条件 

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与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结合特色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定细则》(下发至学院)制定院级细则,并在实施前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备案。   

2.申请人的业绩材料认定时间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3.从今年开始,湖南省全面启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5),除报送纸质材料外,学生的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核,要在平台上同步进行。

四、评审机构

研究生奖助学金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学校成立大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简称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审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职责为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日常事务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组织初评等工作。

  五、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院初评与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并向学校推荐。在初评过程中,应及时公示评审方案、初评名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在学院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研究并给予答复。如申诉者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3.学校审定与公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的初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审定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工作安排  

1.自主申报。申请人准备科研业绩材料(论文、专利、竞赛奖励等);对照学院公布的细则自评打分: 

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附件3);

打印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即可); 

评分表中对应的业绩材料复印件,务必按顺序排放;

①-③依次装订成册纸质版报送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通过EEID账号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线上同步进行国家奖学金申报。

2.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推荐人选,通过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进行审核,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3.1011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签章的纸质版,以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4.1016日前,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学校在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完成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5.1020日前,报教育厅资助中心审批。  

  七、其他事项 

  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德润楼620

电子档通过学校OA系统邮箱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张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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