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校内资助的公平、公正、精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校学生。
二、认定依据
认定工作严格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
三、认定流程
1. 学院完善资助平台数据
根据湘学助[2024]10号文件要求,今年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及审核全部通过“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进行,原“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已停用。
请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完成以下任务:
(1)导入班级、辅导员任职及本科学生基本数据。
(2)指导学院辅导员熟悉平台操作。
注意:只有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平台后,学生方可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申请。
2. 学生申请
(1)注册EEID账号:各学院指导学生完成EEID账号的注册或找回(不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无需注册)。
(2)线上申请:学生通过EEID账号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完成《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和《申请表》填写(特殊群体类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纸质申请表:学生完成线上填写后,还需提交纸质版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特殊群体类型需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级进行评议。
3. 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量日常消费及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负责对评议过程进行指导。
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特殊群体类型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年级辅导员。
辅导员通过“湖南省智慧资助平台”审核后,报学院初审。
注意:智慧资助平台的测评分仅作参考,不能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
4. 学院初审
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对辅导员审核结果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学院管理员在智慧资助平台进行审核。
学院将以下材料按班级整理后报资助中心审核: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汇总表》纸质档(班主任以及评议小组签字)。
(2)特殊群体类型证明材料。
(3)班级评议结果公示截图纸质档。
(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通过下方链接上传:https://q1ihyhkegez.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VTE4Uo0G3dCvPp6mb5DpGe
5. 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工作部将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
最终审核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进度安排
学生线上申请截止时间:9月23日。
学院审核及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0月14日。
学院材料提交时间:10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认真研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规程,确保精准认定。
2. 认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班级公示时不能涉及学生家庭隐私。
3. 2023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再次提交申请,若家庭情况无显著变化,不需重新提交支撑材料,其他认定流程保持不变,通过班级评议后初步确定认定等级。
4. 所有通过认定的学生,个人及家庭情况必须真实有据,认定理由充分,确保透明公正。特殊群体类型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方可认定。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