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部署,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此次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基本申报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7.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且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均在评选范围的10%以内;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 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成绩单、荣誉证书、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评选。各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开展等额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3. 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学校将评选结果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学院报送材料及要求
1. 开始公示后,学院将评选结果通过《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见附件2)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邮箱zzzx_csuft@126.com)。报送时间为:9月26日上午11点前。
2.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以下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zzx_csuft@126.com,纸质档报送至体育西看台331,报送时间为10月10日上午11点前):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档,签字盖章(学院公章)。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均用A4纸打印,需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并注明“原件已核”。
②《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档,签字盖章(学院公章)。
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清晰度高的电子档照片一张(生活照,单张3M以上)。
④国家奖学金获奖同学需撰写一份优秀事迹材料,字数约2000字左右(电子档、纸质档)。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