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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320来源:

  各学院: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优评奖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10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价改革工作方案》(中南林发〔2021〕40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南林发〔2023〕54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级(五年制)、2021级、2022、2023级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审机构
  1.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学生评优评奖工作,负责讨论和决定有关学生奖励的重要事项,研究和制定评选办法,审批全校奖励获得者名单。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为具体评审工作机构。
  2.各学院成立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具体实施本学院学生的评优评奖工作。
  三、评审程序
  学生评优评奖按照申请、评审、公示、申诉、颁奖等程序进行。
  1.申请
  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班集体及个人均有权提出申请,自愿填写申请表。
  2.评审
  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南林发〔2023〕54号)的规定(详见附件1),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学年学院综合测评办法及评奖细则,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审核备案。“先进班集体”“陶铸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经过民主评议、组织交流汇报、公开答辩等步骤进行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由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根据班级推荐和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审核。
  3.公示
  各学院初评结果公示7天后上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报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申诉
  (1)学生对学院评优评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做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反映,由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做出处理意见。
  (2)学生对学校评优评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提出申诉。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做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由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做出最后处理意见。
  5.颁奖
  学校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奖金和荣誉证书。陶铸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得者需填写评优评奖评审表,审核后存档备案。
  四、奖项设置及比例
  
  五、评选条件
  本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见2024版《学生手册》)执行。在此基础上,注重发挥学生“五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学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考虑“破五唯”的要求,综合考虑质量和影响力的双重因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名额分配
  见附件2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无故未缴清学费的学生不予参评。
  2.“十佳”三好学生、“十佳”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拟于11月-12月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2024年9月转专业的学生,回转出学院参评。
  4.2023—2024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该年度个人奖励: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未修满年度规定学分者;
  (3)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者;
  (4)仍在处分期内或处分未解除者。
  八、工作要求
  1.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才培养导向和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考核管理制度,使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评奖评优工作必须透明、民主、公开,确保综合测评公正、科学、合理。各学院拟定的综合测评办法及评奖细则,需确保学生知晓率达到100%。做好公示工作,学生对评选结果提出疑异或申诉,学院必须认真受理和答复。
  3.为保证评奖评优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有序开展工作。
  4.各学院按照综合测评办法及评奖细则进行各奖项的评选,初评结果公示7天后,将学院“评定结果”、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先进个人汇总表、2023-2024“十佳”候选人汇总表等4份材料(见附件3),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德润楼620办公室吴老师。上述材料请按要求备齐,并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于10月30日前上交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审核,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453805408@QQ.com。
  5.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严格控制参评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班级之间可调剂但不得超出学院分配的名额。
  6.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拟定的综合测评办法和评奖评优细则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备案,并上传至学工网。10月30日前,完成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院公示、材料报送等工作。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基本评分量表附件
  附件2:2023-2024学年各学院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评优评奖表格模板汇总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基本评分量表.doc
附件2:2023-2024年评优名额分配.xlsx
附件3:2023-2024年度评优评奖表格模板汇总.rar